法律问答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08 12: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如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其次是普通债权,即不享有优先受偿的债权,如欠款等,最后是交付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以及留置权等的债权人,因为享有这些权利的债权人对抵押或质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次是普通债权,即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先清偿到期的债权;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如果都没有担保的,则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权;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