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人违约要收回房子,按照合同规定提前前两个月告知我们。但我们在他通知后15天内搬走了。属于我们违约吗?需要必须住够这两个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8 13: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出租人无权收回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租人可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出租义务或与之协商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