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段时间,我的受伤单位报告了工伤,但伤势并不太严重。我属于合同工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我在家休息了一周,在工作地点请假

工伤索赔
2023-08-08 13: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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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你的情况可能构成10级以上伤残,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
    五、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六、单位未付加班费违法,可以要求赔偿。
    七、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八、未买工伤保险,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员工治疗工伤,按伤情可以出院的,应当按期出院,工伤认定结论未作出,不能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可以先与医疗机构结账,待认定为工伤之后,持相关票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并且提交自己的材料,等待审查结果的通知,如果被认定工伤的话,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来向工伤保险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单位申请一定的补偿或者是赔偿,不过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或者是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对于这种情况是按照非工伤来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属于工伤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带薪休假的,带薪休息的时间根据伤情的情况而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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