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一审不离,上诉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
2023-08-09 05: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上诉费用一般与一审诉讼费用一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离婚财产上诉费用: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离婚诉讼费交纳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费用交纳50元至300元,上诉部分的财产价值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缴纳超出部分的
    0.5%。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