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入职一家公司两个月,没有签合同,然后没有缴纳社保,以经营不善为由把我辞退了,之前协商要求半个月赔偿然后降低到2000还是不同意然后现在去投诉的话要求按劳动法赔偿2个月行不行

无故辞退
2023-08-09 10:4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①工作6个月以下,补偿半个月工资;②工资在6个月及以上1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③最高补偿不超过12个月工资,而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