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下房产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2023-08-09 18: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异议登记的流程:1、当事人准备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2、携带本人香相关的证件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3、交登记费;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15日内到法院起诉;6、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异议登记柜台;7、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一、房屋执行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执行异议的条件是:
    (1)当房屋执行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异议;
    (2)法院收到申请书以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的那么需要进行改正或者是撤销;
    (3)若提出的证据不充足,那么会不成立而且驳回申请书;
    (4)若当事人对宣判的内容不符的,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次申请。
    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执行异议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执行异议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执行异议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执行异议异议、裁定、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执行异议程序利益;执行异议之诉实体利益。
  • 法律分析: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申请执行书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