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10 08: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交的批准文件;特殊类型的房产过户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交的批准文件;特殊类型的房产过户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法律分析:房产证过户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材料有: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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