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欠债不还,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债务追讨
2023-08-10 11: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论父母欠多少债,法院都不能以子女的名义执行财产:
    1、子女独立于父母的生活和经济,父母的债务行为与子女无关。债务不用于与子女共同生活或经营;
    2、子女名下的财产由父母在不欠债的情况下转让,子女在转让的情况下已经成年;之后,父母的债务无法执行子女名下的赠与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母的债务不会执行子女的财产。父母所欠的债务,应由父母承担,作为子女,在法律上没有帮助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被父亲因欠债务而被法院执行的,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即父亲)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其子女的财产。但是,如果父亲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非法转移给子女的,则法院可以执行该被转移的财产。


  • 法律分析:父母的债务不会执行子女的财产。父母所欠的债务,应由父母承担,作为子女,在法律上没有帮助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被父亲因欠债务而被法院执行的,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即父亲)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其子女的财产。但是,如果父亲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非法转移给子女的,则法院可以执行该被转移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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