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房产查封问题

房屋产权
2023-08-11 00:4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查封房产流程:1、立案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2、原告携带立案通知书去房地产权交易中心打印房产登记表(俗称查册);3、联系担保公司开保函(给担保公司提供房产登记表和一套诉讼资料扫描件或者照片:包括立案通知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书、证据清单、全套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法律对于查封房产的相关规定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可以查封被告所属名下房产,被查封后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抵押,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
    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