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复婚后又想离婚要做些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11 08:3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复婚后如果是双方又想离婚的,那么夫妻二人可以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拿着离婚所需的材料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一方想离婚的,那么可以拿着离婚所需材料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复婚后又想离婚的,与第一次离婚时一样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的相关问题,如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的,则写好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则由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 复婚后再离婚的手续办理,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割进行处理,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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