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合同丢失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11 11: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合同弄丢了,其解决措施为:1、在未做预售登记前可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2、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3、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屋合同弄丢了,其解决措施为:
    1、在未做预售登记前可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2、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3、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住房买卖合同丢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
    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
    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
    4、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
    5、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
    房屋买卖合的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的同注意事项有如下: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5、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