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压断了左手食指一节半,没了,截断了,工资4000,无合同,社保,老板想跟我私了,说就给我8万元,我认为他赔少了,我想我应该属于九级伤残,应该赔偿13万左右,所以我没同意,请问大家,我这情况到底赔偿多少才能合适,谢谢

2019-06-03 12:17: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10个月,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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