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新的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是多久?

房屋买卖
2023-08-12 09:1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首先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来判断的。但是,我国法律也有强制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是不得超过5年,如果有需要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公租房的期限一般是15个工作日,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公租房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法律分析:公租房的租赁期限首先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来判断的。但是,我国法律也有强制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是不得超过5年,如果有需要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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