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证人不敢作证怎么样办

工伤索赔
2023-08-12 11:3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受伤证人拒不做证,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作证,也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工伤后工友不肯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报材料有: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目击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后工友不肯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报材料有: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目击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