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么,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8-13 06:4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未成,不需要给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没有规定中介费应该由哪一方来进行支付。通常情况下,房屋的买卖中介费,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决定那一方支付。并且一般还要在合同中明确由哪一方支付,具体的支付时间以及金额,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明确支付方式。《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 房屋买卖未成如已签订合同,中介费不会退还;在签订合同时付的定金,一旦违约也不退还。但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则可以要求退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