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要求您上报离职并非强制执行,工作差5个月以下不到10年的劳动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应赔偿10万合适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3 09:1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是什么原因离职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
    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在职场上的时候,如果公司辞退自己的话,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的,经济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下面看看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及相关资料。
    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1
    经济补偿金一定不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注意事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2
    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
    只是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这一情形做了最高年限的限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或者到期终止续签,或者双方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待遇后,劳动者仍然拒绝续签的,那么就没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了待遇,这时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在现实社会中,许多劳动都并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同时有的用人单位也不会主动履行义务,所以造成许多人并没有获得经济补偿金。
    近年来,随着企业当中员工的福利待遇不断提升以及规范使得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但同时这也使得许多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的.提高致使许多企业作出偷税漏税以及想方设法避免发放经济补偿的行为。
    经济补偿金多不超过12个月3
    一、经济补偿金N+1不超过12个月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N+1中的N是指劳动者工资的年限,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而N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3、并且《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4、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民法典》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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