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是那种单干的工程,也就是老板雇佣,但没有签订合同,然后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8-13 10: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没有和私人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首先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住院治疗,治疗中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等都由单位支付。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按照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申请。单位不给于劳动者合理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办公室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没有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赔偿。只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都属于工伤,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应该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车祸的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都是赔偿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当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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