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出资证明怎样才有效,法律上怎么认定

股权转让
2023-08-13 1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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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出资证明有效需要具有法定的记载事项和有公司的盖章。记载事项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但是只有盖章后才有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股东出资证明在具有法定的记载事项以及公司盖章的情形下,是有效的。法定记载事项为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额、编号及核发日期。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的效力如下:1、证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效力;2、证明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范围的效力;3、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者受让出资发生效力的要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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