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成立
2023-08-13 13: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一)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等;
    (二)变更合法、合理的材料,例如,公司章程、变更决议等;
    (三)需要准备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国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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