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罚金刑的执行规定如下:
1、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3、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
4、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确实难以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5、涉及未成年人罚款的特殊规定,未成年罪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款,但罚款金额不得少于500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