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怀孕7个多月了,公司我的直属领导对我有意见,然后向人事反馈我连续几个月业绩不达标为由对我进行调整岗位,我不同意,现在又发出文来让我去其他部门学习,我不同意去,因为我觉得去了就印证了我业绩不达标一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2019-06-03 21:33: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职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你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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