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的申诉时间需要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4 08:0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长时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认定六个月审理期限不足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院可能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对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进行判决。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