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口离婚了,给孩子买房,能共同用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4 12:1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
    2、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法律分析:夫妻两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要离婚有协议的根据协议来办,没有协议的按照夫妻的工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二人己婚都属于共同财产,不论谁交纳贷款多少都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可以。若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的。(都交满一年才行)这个时候,贷款额是双方各自的贷款额的合计(不超过规定的上限),年限按照较长的一方计算(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房产证上,也是双方两人共同的名字。母子、夫妻、朋友、情侣,甚至某个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共同购买。这些都成为房子的共有人。(公司和个人共同买房的,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共有的份额要协商好,可各自份额不同,也可相同。以后就根据份额的多少确定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