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提前销售店铺。订阅合同与网上签订合同前后不同,逾期两年多没有交付店铺。我们能要求退还购房款吗?

房屋买卖
2023-08-15 07:1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能要求退房并由房产公司偿还所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 法律分析:在购物时所交的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表明了购买方的一个购买意向,但如果最后购买方没有购物的,所交的订金可以要求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具体是否全额退款要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和之前的签约情况,一般来说,开发商之所以不签购房合同,是因为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将以认购书和认购书的形式变相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合同将规定定金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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