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19年不管母亲,从来不管不问,请问是否构成遗弃罪

2019-06-04 06:3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老人必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行为人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且其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 遗弃罪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罪,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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