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饭店餐厅拖着玩地客人争着买单,导致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18 12:0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饭店吃饭摔倒的,可以协商处理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在饭店吃饭摔倒的,可以和饭店进行协商,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纠纷,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饭店吃饭摔倒的,可以协商处理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在饭店吃饭摔倒的,可以和饭店进行协商,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纠纷,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一定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饭店门口摔倒责任算谁有以下情况:如果商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要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店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对方是自身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商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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