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体如下:
1、委托其
代理人诉讼;
2、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
3、收集、提供
证据;
4、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