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婆婆上海人,生前和我老公,我丈夫,我儿子住一起,我们四个人的户口在一起,现房子产权名字是婆婆的,婆婆实然去世,婆婆另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先后嫁二任丈夫,生有二个女儿,现如何变更产权到我丈夫名下

2019-06-04 15:5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 公司的名称变更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只需要去工商部门查询公司的变更登记,起诉时向法院进行说明,法院会要求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担责任的。

    如何申请企业名称变更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自己办理则不需要)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现场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填写企业名称审批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其他柜台要求的文件,然后提交。
  •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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