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借贷纠纷起诉他人,我们是原告,现法院已立案,诉讼书中有原告的现居地,怕以后被骚扰报复,请问被告一定会看到诉讼原文,看到原告的住址吗?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不让被告看到原告的住址?

2019-06-04 16:2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起诉是否要一次还清?
    1、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来法院后,经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借款没有归还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在限期内一次性付清。
    2、当然,如果经双方协商,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分期偿还;如果借款人举证证明其确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的,法院也可能判决分期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同意选择仲裁的话,还是尽量通过仲裁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要比诉讼(打官司)快捷得多。
      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就是审理一次之后,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
    还有一个原因是仲裁审理的期限比较短,分两种情况,涉及金钱数额的,如不超过30万元两个月内就可以审结,超过30万元的,大概4个月审结。我们国家法院一般明确规定诉讼一审是六个月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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