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45天是怎么算,到哪一天出来

刑事拘留
2023-08-19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实际拘留之日开始起算。行政拘留天数的计算方式是: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一、拘留的条件: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二、刑事拘留的具体流程为: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效的《拘留证》,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 司法拘留期限是从交付给公安机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拘留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并且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根据拘留所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应当第11日执行完毕。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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