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就会构成债务违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企业清偿债务需要注意的有以下: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如果是企业
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5、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