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男方家千山资买方子,启子也有女方的名字,分手后女方能分割财产吗?

同居
2023-08-19 17: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认定:双方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一方个人所得的、个人购置归个人使用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的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您好,关于离婚时孩子归女方,财产能否多争取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如果孩子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也只是酌情照顾抚养孩子一方。并不意味着孩子归谁,谁就一定可以多分财产。另外,法院判定孩子的抚养权是依据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并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
    安嘉律师提示,孩子不是夫妻争夺财产的工具,孩子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孩子的生活状态、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司法实践中,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年满8周岁的孩子,法院一般会询问孩子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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