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别人签了六个月合同,住了两个月没钱续租了,然后我接着租了他的房子,也住了两个月,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明年不在这个城市工作,退房了算不算违约

2019-06-04 18:47: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们在外租房,要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租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将房子转租。那么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什么是二房东?   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   二房东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