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
1、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归登记方。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