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在公司上班,包月6天8小时,工资6500元,扣除社保每月到手6千零几十块钱,2月8号开工上班,但我请假10天没上班,公司只给我发了2813元,我觉得不对,就问公司,公司说要2月4号到7号4天的工资,请问合理吗?

社会保险
2023-08-20 12: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如下: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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