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划扣住房公积金可以吗,依据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8-20 14: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院扣划公积金条件
    1、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 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月划扣。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办理按月划扣的程序如下: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法律依据:《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 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月划扣。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办理按月划扣的程序如下: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
    法律依据:《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