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合同上写的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40小时但是每天早上七点半左右上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干到晚上六点多七点多早上过去有一个小时在那里坐着不干活但他叫那么早上班这样能算加班费吗每天都是这样

讨薪
2023-08-20 15: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每天上班时间是8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过8小时有权申请加班费。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若劳动者在工作日被要求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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