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产权房被拆迁拿不到补偿的情形有什么

小产权房
2023-08-20 16: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产权房被拆迁,拿不到补偿的情况如下:
    1、对于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的小产权房;
    2、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3、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小产权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下列情况下,小产权房被拆迁拿不到补偿:对于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没有补偿;对于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小产权房可以得到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小产权房被拆迁时属于合法建筑的可以获得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拆迁也得不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