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2023-08-20 18: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隐瞒对方,属于无效婚姻;
    2、若曾有精神病史,但在结婚前已治愈,属于有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根据医学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1、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可撤销的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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