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事请假,提前说了领导不批(理由情人节是节假日不让请假),我不去老板可以算我旷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1 09: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假领导不批准算旷工,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二,没有正当理由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把制定旷工处罚权交给了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 请假领导不批准不来一般算旷工。是否属于旷工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判定。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了请假的流程,但劳动者未有正当或不符合程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如果请假用人单位不批准一般是算旷工的。一般请假要提前与用人单位申请,安排好工作的交接,若紧急情况要请假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给予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