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男友婚前首付付了85万买房,还需贷款170万,婚后双方一起还贷。但如果哪天感情破裂了,并且房价贬值了,女方获得的部分应该是哪些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1 11: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前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共同承担首付及定时的房贷。这种情况下,房产由两人共同所有。对内按照出资比例划分拥有份额,对外房产为共同所有。所以,需要对所购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都要两人的同意,相关协议签署时两人均需到场。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确定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拥有的资格。婚前由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贷款还清和未还清。假如贷款还清则是一方个人所有房产,个人可以行使所欲权利,不会因为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则由负担金额的比例来划分房产的所有权,此时,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若是借贷关系则签订借款协议,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若是赠与关系,则还需要另外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情侣婚前购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一方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涉及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2、房产所有权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确认;
    3、情侣婚前购房时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双方在婚前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共同承担首付及定时的房贷。这种情况下,房产由两人共同所有。对内按照出资比例划分拥有份额,对外房产为共同所有。所以,需要对所购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都要两人的同意,相关协议签署时两人均需到场。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确定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拥有的资格。婚前由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贷款还清和未还清。假如贷款还清则是一方个人所有房产,个人可以行使所欲权利,不会因为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则由负担金额的比例来划分房产的所有权,此时,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若是借贷关系则签订借款协议,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若是赠与关系,则还需要另外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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