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2 09: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一般是35天。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一般最多三十五日,包括三十日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六十五日,其中六十日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最长是六十天。一般来说,如果交警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的,那么就会扣留车辆,因为鉴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天,最长不超过60天,所以扣留的期限一般也不超过60天。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