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需要收集哪些材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22 12: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前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财产的品种、数量等权属材料;
    4、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材料;
    5、住房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前需要收集如下材料:
    1、证明原告身份适格。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证明感情破裂;
    3、证明子女抚养
    4、离婚前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前需要收集证明原告身份适格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证明感情破裂、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事实的证据。其如果双方能达成书面离婚协议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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