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可以个人缴纳吗

2023-08-22 14: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可以个人缴纳。
    1、如果个人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自行申报社保登记,并每月缴纳社保费用;
    2、个人一般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去户口所在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书面申请参保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社保可以个人缴纳。如果个人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自行申报社保登记,并每月缴纳社保费用,但个人一般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社保的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1、个人自行办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但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2、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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