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婚姻登记处可不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8-22 16: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手续可以去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公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当事人结婚时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也可以继续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况:
    1、当双方就离婚事宜协议一致时,夫妻二人就可以去民政局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夫妻不能协议离婚,一方当事人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法院就会依法判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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