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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我想要回

房屋买卖
2023-08-23 09: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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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退还,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房东带着 房产证 原件复印件,一份网签合同,到当地房管局 房屋过户 机构撤网签。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撤销网签合同所需材料: 1、 商品房 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 2、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 协议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 法律分析:如果是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则肯定是无法要回的。如果系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则根据购买人是否同集体成员,是否征得村集体的同意,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来确定。同集体成员购买的,经集体同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如果非同一集体成员,则一般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房屋既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合同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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