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怎么样才能算作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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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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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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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举重以明轻”之法理,如发生纠纷,法律将作如下裁断:“这部分还款作为父母对你的单方面赠与,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此无需公证。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请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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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屋只要房产证上没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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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