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多少钱

社会保险
2023-08-23 14: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出来
    1、公积金能提取的数额是:购房并使用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当事人要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程序是: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 公积金能提取的数额是:
    1、购房并使用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公积金提取是有额度限制的,可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如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