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配偶公积金商转公可以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8-23 16: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况:①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②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申请公证婚前财产的情形包括:
    1、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一方名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要进行财产公证。可以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有: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