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买卖合同怎么写有效

房屋买卖
2023-08-24 0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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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有以下效力:
    1、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
    2、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
    3、同意购买的,则应支付相应价款,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试用买卖转变为普通买卖;
    4、不同意购买的,应将标的物退回,一般不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如果买方在试用期间届满后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有作出明确表示的,则应推定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买方支付价款。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试用买卖合同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来约定期限:
    1、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3、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 试用买卖在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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